宛城区商标申请的相关规范

联系我们

  • 南阳益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宛城区商标申请的相关规范

宛城区商标申请的相关规范

作者:南阳益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14 08:32:38

通过夹娃娃机抓娃娃,是时下特别受年轻消费者追崇和喜爱的娱乐活动。在大型商场和游乐场等都能看到有这类机器。而通过夹娃娃机销售假冒商标,是近来新出现的一种侵权形式,也挺出乎人意料的。

之前,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在一大型商场内进行检查,从当事人夹娃娃机内发现带有“CHANEL”标志的口红14只、口红包装514个,带有“YSL”标志的口红14只、口红包装493个。经随行商标权利人现场辨认,以上商品均非香奈儿公司和圣罗兰公司生产或委托生产的产品。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目前,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暂扣了以上商品,并已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利用夹娃娃机售假,是看中了这个方式具有隐蔽性,一般很难发现。而且借着大型商场的商业信誉,让消费者增加信任。对于香奈儿、圣罗兰等国际大牌产品,假冒产品一直层出不穷,其商标权益大受损害。

商标侵权不仅意味着企业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失,还可能影响企业的声誉,对企业的品牌形象造成负面的影响。因此,企业避免商标侵权就显得格外重要。建议,企业首先做好自身南阳商标注册工作。商标查询是前期的重要事项,如何更精准的进行筛选、判断,选择一家有经验的专业机构很有帮助。并在在之后向商标局申请的过程中,了解进度以及解决突发问题等,都会起到重要作用。

在成功注册商标后,在日常经营中,企业需要注意这些方面来防止被侵权。要注意查阅《商标公告》,一旦发现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与自己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应当及时提出异议或争议。企业要经常对市场进行调查,看同类产品企业标识包装否和自己企业有相似之处,如果发现有侵权行为,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要对自身商标保护意识加强。一些废次标识物要进行有效销毁,对标识物印刷厂、纸箱厂等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商标被卖给他人。

随着经济的逐步发展和品牌的增多,许多企业意识到商标的重要性,南阳商标注册的热潮也在兴起。但是,很多企业认为商标注册已经结束,这是错误的。商标注册成功后应遵循和注意的原则是什么?这里有四个策略给你!

1、商标注册信息的修改申请人变更商标注册信息后,应当及时备案。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时,还可以确认注册人的姓名、地址等注册信息;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商标注册信息的,应当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备案,并申请变更其注册信息,否则商标局将剥夺申请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注销其注册商标。

2、尽早提出商标异议为了防止自身商标的重要性被淡化,商标注册申请人不能仅仅依靠商标局的审查员。发现他人申请类似商标的,应当及时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公告后,异议期限仅为三个月。在此期间,可以提出任何异议,否则将过时。

3、连续三年不能使用申请人连续三年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申请人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后,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该商标的,将造成商标资源的严重浪费,我国的商标资源相当稀缺,因此,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注册商标。

4、商标更新商标专用权期满,申请人应当及时续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申请人必须在专用权期满前十二个月或者专用权期满后六个月向商标局申请续展,并提交相应的续展材料;申请人未及时续展专用权的,商标局可以依法撤销该注册商标。

关于注册新公司,有的是有志青年立志在这座城市干出一番事业来,有的则是东山再起,想再次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做出点成就来。注册公司很多人把眼光放在,因为这是一座,有着其他城市无法比拟的优越感,这里的“双创”氛围可以说是越来越浓了。国内外资源整合,科技创新,人才交流,的优势是得天独厚的。那么,之前在注册过一家公司,由于经营出现了问题被工商局吊销了,那么现在还能在注册新公司吗?那么,接下来注册公司大家就带着这个疑问给大家说说答案吧!

以前注册的公司被工商局吊销了或者是从来就没管过,还可以注册新公司吗?答案是可以注册新公司,但是不能当公司法人,可以当公司的股东。如果之前的公司因为没有按时做账而被税务局列入黑名单的话,那原公司的法人也是会一并列入黑名单的,公司被吊销了公司也同样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所以,公司既然费心注册了,就要按时记账报税,守法经营,不要一时头昏脑涨注册了公司又不经营打理公司了。

前一个商标独占许可使用合同还没到期,商标权人又擅自与另一家公司签订了独占许可使用合同。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商标独占使用权人?在上海帕弗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上诉人上海艺想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毕加索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认为艺想公司、毕加索公司均知悉帕弗洛公司与毕加索公司就涉案商标存在的独占使用许可关系,艺想公司相对于帕弗洛公司与毕加索公司之间的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合同关系而言,不属于善意第三人。

在此前提下,帕弗洛公司依据在先的独占使用许可合同已经形成的商标使用的状态,应认定未被在后的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合同关系所打破,否则将有悖公平诚信原则、扰乱商标使用秩序并最终有损相关消费者利益。由此可知,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如果未经备案,是不可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如果当初上海艺想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是在并不知情情况下与毕加索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那么上海帕弗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的利益就会收到损害,可见商标备案是多么重要!在商标备案的法律意义方面,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的规定采取的是备案对抗主义,即无备案,不得对抗;有备案,可以对抗,但被许可人是否善意在权利有效性认定过程中具有决定性意义。

首先,从许可使用权的效力状态看,未经备案的许可使用权处于一种效力不圆满状态,即如果商标权人进行了重复授权,出现了善意第三人,未备案的在先被许可人不可以要求在后的善意第三人停止使用相关商标。其次,如果在后的善意第三人对商标使用许可进行了备案,其获得的使用许可权便产生了对抗效力,可以对抗包括在先未备案的被许可人在内的第三人。


 

版权所有:南阳益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