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公告的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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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公告的作用是什么?

作者:南阳益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2-27 08:06:30

为什么不在审批后直接签发批准转让证书呢?别担心。注册商标转让公告,是指商标局在注册商标持有人申请转让其商标专用权予他人批准时发出的公告。不要低估公告的作用。商标转让让公告广而告之——商标权主体发生变化,新主体取得商标专用权。南阳商标注册公司为您介绍因此,商标转让公告可以作为受让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凭证。一般来说,我们也承认商标转让公告之日,受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商标。那么,如果你想了解自己的商标转让进展情况,商标转让公告有什么查询方法呢?

与商标注册一样,商标转让的异议期限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如果该商标通过转让,你可以打电话给您自己的专属商标顾问查询。或者输入国家商标局发布的商标公告进行查询,或者使用商标状况查询,并输入相应的商标号码。注册商标的转让可以由申请人授权的机构或者申请人自己办理。手续是:

1、准备申请文件,向商标局提交商标转让申请,手续费500元;2、商标局应当在1~2个月内受理申请,发出受理通知并开始审查;3、商标局在5~8个月刊登公告,无异议后发放证书。为了在商标转让公告期间安全通过,必须采取综合防范措施,避免商标异议的发生。例如,确保商标所有人同意转让商标,确认该商标是否被许可,并获得许可人的同意,相同或类似的商标,部分商标不得转让给第三方等。

商标转让公告的作用是什么?商标转让是权利的转让。有许多规则和法律需要遵守,最后还有专业的商标代理商把关。如果您打算购买和转让商标,您可以免费咨询商标顾问或通过电话直接联系专业商标顾问。

随着全国政策的开放,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在创业,在这个经济迅速发展的年代,谁掌握了好的资源,谁就有了主动权。主动权就是主动出击的权利,主动注册公司,主动注册商标,首次创业的老板们就想知道,注册公司在前,还是注册商标在前,今天注册公司小编就跟大家说说这个问题,知道的答案的朋友们可以自行阅读网站其他文章。其实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不难,我们直接开门见山的来了解一下注册商标的条件:

①以个人名义提交商标申请的:申请人身份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商标样式;

②以公司名义提交商标申请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商标样式。从这个南阳商标注册的条件来看,只有有了营业执照才可以申请商标注册的,所以一般的顺序是注册公司后注册商标。

近两年来,中国企业的品牌意识日益增强,商标申请量不断增加,去年南阳商标注册申请量已经一跃成为世界第一。按照商标局发布的数据,在如此大的商标申请量下,据统计去年商标驳回率(即注册失败商标局不批)高达30%,因此,商标起名成为一件很困难的事,那么,怎么样取名才能让商标申请的通过率高一些呢?下面小编为您答疑:

一、正确区分商标名称和公司名称很多人认为:公司名称注册下来,商标也随之可以申请,其实是错误的。公司名称是区域性的,商标是全国性的,申请前检索的范围是不一样的,因此结果也一定不一样,公司名称并不一定能够申请成为商标名称的。

二、取名时不要使用常见的、大众的词汇现如今,商标申请量十分大,有许多客户喜欢使用大众词汇作为商标注册名称,而这样的商标名称重合率非常的高,从今年的申请来看,基本没有简短的,大众的词汇单独注册成功,除非是在前面加字产生不一样的含义。在使用英文名称注册商标时,像SUN、BLUE、MOON之类的单个词汇很难注册成功,英文商标的审查除了要审查英文的近似性以外,还要同时审查翻译过来的中文,出现率很高的词汇基本无法通过。因此,英文的申请建议用无含义的字母组合。或者在这些单词前面加字母构成无含义的词汇。

三、不要使用表示产品性能或者特点的词汇在商标注册时也要避免使用行业内通用词汇,避免使用表示产品特色的词汇。比如:第9类电子通讯,很多商标喜欢带“通”字;第25类是服装类,则喜欢带“美”、“好”、这些字眼区别性比较低,难以增加商标通过率。

四、避免用虚词起名时,“之”、“斯”、“特”、“尔”、“乎”之类的虚词不会增加商标的通过率,比如“东方龙”与“东方之龙”商标,后者一般会因为前者而注册失败。

五、正确认识组合商标先许多客户喜欢用中英文组合或者加图形的组合商标,但对组合商标的认识却不足,很多人常常认为虽然英文商标近似,但加上中文就能申请成功了。但是实际上,组合商标只要其中一个要素构成近似,整体就构成近似商标,比如:英文近似,那加了中文也没有区分性,整件商标会全部驳回,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分开来申请,这样使用上比较灵活,同时也降低了注册的风险性。

大部分南阳商标注册被拒的原因都是因为与之前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大部分商标注册被拒的原因都是因为与之前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建议大家的处理步骤如下:

1.核对商标状态信息对于涉及在先商标的相对驳回理由,在收到驳回通知的时候,首先应核对《驳回通知》中的引证商标信息。核对内容主要包括:引证商标状态、指定商品是否类似等。对于引证商标的状态,首先要和中国商标网上的引证商标状态信息进行核对。如果发现引证商标已经无效或者在相冲突的商品和服务上已经部分无效,则在复审中通过提交引证商标的无效信息就很容易克服障碍。

其次,申请人还需结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核对引证商标指定商品或服务是否类似。对于和申请商标指定商品或服务不类似的情形,则可以通过在复审程序中主张商品和服务不类似以克服障碍。

2.对比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近似程度审查员在判断商标近似的时候,主要参考商标局编辑印发的《商标审查标准》。因此,申请人在收到《驳回通知》的时候需要基于《商标审查标准》综合分析和判断审查员驳回申请商标的法律依据和具体理由。同时判断,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近似判断是否和《商标审查标准》所描述的具体内容基本一致,是否含有例外情况。如果确有例外情况,如首字母字形明显不同、含义明显不同、整体外观差别显著等,则可以通过主张上述差异并提交词典解释等证据以克服障碍。

3.对于引证商标提交异议、无效、撤销对于引证商标是恶意抢注申请商标的情况,如果引证商标尚未注册,则可以在引证商标初审公告后,依据《商标法》第33条向商标局针对引证商标提起异议。如果上述引证商标已经注册或者该引证商标为不当注册,申请人可及时提交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如果引证商标最终不予核准或者被宣告无效,则引证商标的障碍将被克服。

另外,由于中国目前闲置商标数量较多,很多引证商标注册人对于引证商标并没有实际使用或者很多商标注册人实际已经消亡。这些商标可以通过提交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以下简称“撤三申请”)予以撤销。因此,撤三申请是常用的克服在先商标障碍的手段之一。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后,应核对引证商标的注册时间是否已满三年。在判断时需要注意:对于曾经经历过异议或者异议复审程序的注册商标,需要在其注册公告日之后起算。

对于国际注册商标,应在18个月审查期限期满后起算。如果引证商标注册确实已满三年,则需进一步通过实地调查或者互联网查询等方式,调查引证商标是否已经使用的情况。通过调查,如果确实没有发现引证商标被使用的话,申请人可以对于引证商标提交撤三申请。如果引证商标最终被撤销后,则不会构成申请商标的障碍。

4.提交同意书或共存协议如果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本身或者指定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一定差异,则申请人可以考虑和引证商标所有人进行协商,要求其出具同意申请商标注册和使用的《商标同意书》或者签署《商标共存协议》同意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共存。如果通过协商,引证商标所有人同意出具《商标同意书》或者签署《商标共存协议》的话,则《商标同意书》或者《商标共存协议》通常可以被主管机关采纳,并作为申请商标可以获得注册的依据。因此,作为克服障碍的手段之一,申请人可以尝试和引证商标注册人协商请求其出具《商标同意书》或者签署《商标共存协议》。

5.协商商标转让申请人也可以和引证商标所有人进行协商转让引证商标。如果引证商标所有人同意将该商标转让给申请人,双方可以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如果引证商标最终被核准转让,则引证商标的障碍将被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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